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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岳麓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8日下午,岳麓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关于“茶颜悦色”与“茶颜观色”知识产权之争,当庭宣判驳回原告广州洛旗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据悉,4月8日下午,岳麓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现场原告洛旗公司诉称,旗下的“茶颜观色”是中国极具影响力的茶馆服务品牌,在特调茶饮服务领域具有极高的行业声名以及广泛的消费者基础。而长沙的“茶颜悦色”店铺在其门头、店内装饰、茶杯、包装、小票、纸巾、服务员的服装、坐垫等多处,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在形、音、义上非常相似的字样,构成商标侵权。
茶悦公司辩称,自2013年以来,“茶颜悦色”经过坚持不懈地推广发展,早已享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而且其与“茶颜观色”在形、音、义上有着非常明显差异,商标应用限制范围亦不相同,消费者不会因此混淆二者。此外,经调查取证发现,“茶颜观色”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几经转让后,被洛旗公司获得。洛旗公司明知“茶颜悦色”品牌闻名,仍受让取得“茶颜观色”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掀起这场商标侵权之讼,有攀附“茶颜悦色”的意图,存在很明显恶意。
审判结果为,注册商标“茶颜悦色”在使用上,既未超出核定使用的范围,亦与注册商标“茶颜观色”不相近似,不易混淆。故“茶颜悦色”不构成商标侵权。洛旗公司作为同行业竞争者,理应知晓“茶颜悦色”的知名度,但其仍受让使用注册商标“茶颜观色”,并以此作为权利商标对注册商标“茶颜悦色”提起商标侵权之诉,主观恶意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故洛旗公司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中国网财经记者查阅裁判文书网发现,广州洛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曾在2019年起诉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要求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其他公司、门店立马停止所有侵害原告商标权的行为,并赔偿因侵权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人民币60万元。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2019年8月1日立案受理后,最终判定广州洛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不合乎条件驳回了相关起诉。
茶颜悦色是2013年创立于长沙的茶饮品牌,作为网红茶饮,目前门店数量超越100家,大部分门店都在长沙。2019年8月,茶饮品牌茶颜悦色宣布完成A轮融资,元生资本、源码资本参与了本轮融资。茶颜悦色称本轮融资将用于准备进一步扩张。
天眼查多个方面数据显示,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大股东为长沙菊英良品牌策划有限公司,持股票比例为42.87%,二股东为深圳市天图东峰中小微企业股权互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票比例16.16%,第五大股东为苏州元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票比例为6.32%。
广州洛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15日,自2017年3月开始推广“茶颜观色”品牌,2018年8月经受让取得注册商标。
天眼查显示,2018年7月4日,广州洛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0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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